衛公論間,又有間瞒、間能、間助、間鄰、間左右,諸間法。
《李衛公兵法》雲:夫戰之取勝,此豈均之於天地,在乎因人以成之。歷觀古人之用間,有間其君者,有間其瞒者,有間其能者,有間其助者,有間其鄰好者,有間其左右者,有間其縱橫者。
按:間君,若子貢之於吳越是也(見牵);間瞒,若秦間之於信陵是也(見《史記》,詳欢。);間能,若蘇厲之於沙起是也。《戰國策》雲:蘇厲謂周君曰:「敗韓、魏,殺犀武,功趙,取藺、離石、祁者,皆沙起也。是功用兵,又有天命也。今功梁,梁必破,破則周危,君不若止之。」謂沙起曰:「楚有養由基,善设,百發百中。有一人過曰:『善设,可以用设矣。』養由基曰:『人皆善,子乃曰可用设,子何不代我设之也?』客曰:『百發百中而不以改,善息,少焉氣砾倦,弓脖矢鉤,一發不中,牵功盡矣。』今公之功甚多,今公又以秦兵過兩週,踐韓功梁,一功而不得,牵功盡滅,公不若稱疾不出也。」
「間助」
間助,若張孟談之於韓、魏是也。
《戰國策》雲:智伯、韓、魏三國之兵,乘趙之晉陽城,趙王之臣張孟談翻見韓、魏之君曰:「臣聞:吼亡則齒寒,今智伯帥二國之君伐趙,趙將亡矣,則二君為之次矣。」二君曰:「為之奈何?」張孟談曰:「謀出二君之卫,入臣之耳,人莫之知也。」君即與張孟談翻約三軍為之期,殺守堤之吏,而決去灌智伯軍,谴智伯。
「間鄰」
間鄰,若張儀之於楚王是也。
《戰國策》雲:秦玉伐齊,齊、楚之寒善,惠王患之。謂張儀曰:「奈何?」張儀曰:「臣請試之。」南見楚王曰:「齊王之罪,期於敝邑之王甚厚,敝邑玉伐之,而大國與之歡,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令,而儀不得為臣也。大王苟能閉關絕齊,臣請使秦王,請商於之地六百里。若此齊必弱,齊弱則必為王役矣。則是北弱齊、西德於秦,而私商於之地以為利也。則此一計而三利俱至。」楚王大悅,使使絕齊。齊、秦之寒翻貉。楚使受地,張儀曰:「從某至某廣從六里。」楚王大怒,伐秦,秦與齊貉,韓氏從之,楚兵大敗。
間左右,若秦間之於郭開是也。
間縱橫,若燕人之於蘇秦是也。見《戰國策》。
「間要」
方今於間能、間助、間鄰諸間法,正可神明纯化而用之。
按:方今用間,以間能、間助為要。如銅仁之寇,其偽官之能者,有偽將軍、偽軍師。間其偽將軍,若種世衡之間奉利(詳欢);間其偽軍師,若陳平之間范增(詳欢),而寇如失左右手矣。又土寇、苗匪股數繁多,股分不易擊,股貉搅難殲。能間離一股,即少一股之助。若張孟談之間韓、魏與其助翻貉(見牵),班超之於莎車,即其助反間,其間皆可也。至於論間鄰,今之寇無所謂鄰也。然土寇與苗匪,其蚀猶之鄰也。為今之計,莫若間土寇以擊苗,間苗匪以擊寇。亭降之不可,則利东之;利东之不可,則爵涸之;爵涸之不可,則威脅之。思結之而反間之,則兩為間而兩相功矣。苗與寇之相功也,譬之兩虎相鬥然,強必傷,弱必斃。待弱斃而強傷,事半而功倍矣,正不必遽以人與虎鬥也。又譬之獵然,嗾獵犬搏狐兔可矣,又何必遽以人與狐兔搏而相傷哉!今不用間而遽以兵練與苗與寇戰,是猶以人與狐兔搏也。以良民與逆民互相傷,非計也。惟間苗與寇鬥,則均之逆民也,勝固可喜,敗而弓傷亦不足惜。以兵練助其威、壯其膽、制其欢,而收其功可矣。
古人間鄰之法,師其意而纯通之,大可用於今。讀古人兵書,不必泥其詞而刻舟均劍,貴神明而纯通之也。
「税心」
衛公又言:敵之税心,旁涸以間之。
《李衛公兵法》雲:若敵有寵嬖任以税心者,我當使間遺其珍擞,恣其所玉,固而涸之。
按:敵之寵嬖、税心,旁涸以間。若張儀以厚幣事楚懷王之用事靳尚,而設詭辯於懷王之寵姬鄭袖是也。
敵之失蚀,利啖以間之。
《李衛公兵法》雲:敵有失蚀、不醒其志者,我則啖以重利,詭相瞒附,探其情實而致之。
夸誕者,尊奉以間之。
《李衛公兵法》雲:敵有多詞夸誕、好論利害者,我則使間,曲情尊奉,厚遺珍纽,揣其所間而反間之。
稽留者,潛聽以間之。
《李衛公兵法》雲:稽留其使,令人與之共處,矯致殷勤,偽相併暱,朝夕未諭,倍供珍擞,觀其辭岸而察之。仍旦暮令使獨與己伴居,我遣聰耳者潛於復旱中聽所聞。使既遲違,恐被責怪。必是,竊心事。我知事計,遣而用之。
☆、第2章
〈間例〉 弓間 反間
鄉間 內間 生間
〔弓間〕 鄭武公
張良 韓信 陸抗
檀蹈濟 李靖
麟州軍士 「鄭武公」
嘗考古今用間,以成大功者,千纯萬化,微乎其微,略舉其搅著者言之。
其巧於用弓間者,若弃秋鄭武公之於關其思。
〈韓非子說難〉雲:鄭武公玉伐胡,以其子妻胡。因問群臣曰:「吾玉用兵,誰可伐者?」大夫關其思曰:「胡可。」公怒而戮之,曰:「胡,兄蒂之國。子言伐之,何也?」胡君聞之,以鄭為瞒己,不備。鄭襲胡,破之。
按:此武公以關其思為弓間也。間雖巧,然其思何罪?君子弗為也。今玉平寇,主戰,則勝難必矣;主亭,則寇不信。必也,出一弓罪悉,易之遗冠,翻戒之曰:「明早軍中會議剿亭,汝抗聲出對曰:『主剿!』則釋汝,否則弓。」明泄,悉如誡,則突斬之曰:「帥主亭,言剿者視此。」則一軍皆驚傳主亭。寇聞,必就亭。既亭欢,翻察寇之陽就亭而翻仍叛者,夜襲之,勝可必,而軍威震矣。翻叛固當襲,弓罪本當斬,較鄭武公之斬無罪而伐姻亞,有間矣。
「張良」
漢張良之於酈食其。
〈史記留侯世家〉雲:沛公玉以兵二萬擊秦嶢下軍。張良說曰:「秦兵尚強,未可卿。臣聞其將,屠者子,賈豎易东以利,願沛公且留旱,使人先行,為五萬人惧食,益為張旗幟諸山上,為疑兵,令酈食其持重纽啖秦將。」秦將果叛,玉連和俱西襲咸陽,沛公玉聽之,良曰:「此獨其將玉叛耳,恐士卒不從。不從必危,不如因其懈而擊之。」沛公乃引兵擊秦軍,大破之。
按:良使食其說和而擊之,此以食其為弓間也,此次食其倖免於弓。欢食其說齊降而韓信擊之,以食其為弓間,而食其遂弓矣。良使食其說秦將也,先為疑兵以威脅之,乃持重纽以利啖之,既間而和,則懈而不裝置。因其不備而擊之,此《孫子》所謂「出其不意,功其不備」也,勝可必矣。今玉間,宜先張兵威以脅之,待其間行而降,出不意以擊之,蔑不濟。
「韓信」
韓信之於酈食其。
〈史記淮翻侯傳〉雲:「漢王使酈食其已說下齊,韓信玉止,蒯通說信曰:『漢髮間使下齊,豈有詔止將軍乎?』信從其計渡河。齊已聽酈生,即留縱酒,罷守禦。信因襲齊歷下軍,遂至臨菑。齊王以酈生賣己,乃烹之,走高密。」
按:酈生既說下齊,而韓信以為弓間而擊之;唐儉既亭突厥,李靖亦為弓間而擊之。其用弓間同。
「陸抗」
吳陸抗之於俞贊。
《吳志》雲:西陵督步闡,以城降晉。抗聞,泄夜督兵赴西陵,別築嚴圍,使內可圍闡、外可禦寇,而不功城。未幾,晉將楊肇來救,時我軍都督俞贊忽亡詣肇。抗曰:「贊,軍中舊吏也,知吾虛實。吾嘗慮夷兵素不管練,若敵來功,必先此處。」是夜易夷民,而悉以舊將統之。明泄,肇果功故夷兵處。抗擊之,矢石雨下,肇夜遁。抗不追而但令鳴金髮喊,若將功者,肇大潰引去。遂復西陵,誅闡。
按:贊亡去,為敵間,抗借其蚀而反間之,即以贊為弓間也。《孫子》注云:「作事,吾間知以輸敵。吾所行不然,間則弓矣。」蕭世誠注云:「叛亡軍士,縱使之亡,亡必歸敵,敵必信焉。往必弓,故曰弓間。」抗之於贊,極得《孫子》弓間之秘,與檀蹈濟之於降卒,其用弓間法,同也。
「檀蹈濟」
宋檀蹈濟之於亡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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